西財大校發〔2019〕16號
西安財經大學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政府采購工作管理,完善學校內控體系,建立規范有序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保障學校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和陜西省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學校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陜西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和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三條 學校政府采購工作遵循采管分離、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政府采購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國有資產管理處、黨政辦公室、審計處、計劃財務處、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后勤管理處、基本建設處和工會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對學校政府采購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二)審議學校年度政府采購項目;
(三)審議學校政府采購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對重大項目和特殊問題實行集體決策。
第五條 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有資產管理處,其職責:
(一)負責學校政府采購協調管理工作;
(二)制訂學校政府采購規章制度;
(三)受理政府采購項目申請,辦理項目備案審批手續;
(四)負責遴選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五)協助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代理機構開展工作;
(六)負責校內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工作;
(七)負責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和年報工作;
(八)負責政府采購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第六條 政府采購項目立項后,成立項目采購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政府采購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采購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項目用戶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審計處負責人組成。
項目采購工作組職責:
(一)審定采購公告及采購文件;
(二)研究確定特殊項目的采購類型和采購方式及項目變更等相關采購事項;
(三)組織、參加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活動;
(四)監督合同審簽與履行以及項目驗收等工作。
第七條 項目采購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申報歸口管理的年度采購項目和預算;
(二)負責向辦公室提交具體項目的政府采購申請;
(三)提供編制政府采購文件必要的供應商資格要求、項目技術要求、商務要求及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
(四)負責現場踏勘答疑;
(五)組織開展校內政府采購項目評審活動;
(六)負責向采購監督系統上傳有關采購資料;
(七)負責合同起草、簽訂與履行以及項目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采購工作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第八條 項目用戶部門工作職責:
(一)負責向歸口的項目采購部門提交項目采購申請;
(二)負責向歸口的項目采購部門提供采購項目的規格、質量、技術等參數和采購要求;
(三)參與項目踏勘、合同簽訂、項目驗收等工作;
(四)負責采購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第九條 依據政府采購目錄和學校實際,各項目采購部門的采購范圍為:
(一)國有資產管理處是全校行政辦公設備及家具采購的業務管理部門;
(二)圖書館是全校紙質及電子文獻資源采購的業務管理部門;
(三)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是全校實驗、實訓教學設備及各類教學軟件采購業務的管理部門;
(四)科研處是全??蒲许椖坎少彽臉I務管理部門;
(五)信息與教育技術中心是全校網絡設施設備及服務項目采購的業務管理部門;
(六)后勤管理處是全校后勤服務及設施維修項目采購的業務管理部門;
(七)基本建設處是全?;üこ碳肮こ滔嚓P項目采購的業務管理部門;
(八)未列入以上采購范圍的項目,由項目用戶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申報實施。
第三章 政府采購組織形式、采購方式及限額
第十條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分為:集中采購、自行采購、分散采購。
第十一條 政府采購的采購方式指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第十二條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1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服務或2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采購代理機構進行采購。
第十三條 限額以上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實行分散采購;批量采購、協議供貨等項目按照陜西省財政廳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項目立項及報批程序
(一)按預算編制時間要求,各項目采購部門全面匯總下一年度采購項目,項目采購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技術標準和預算進行論證后,報計劃財務處編制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經學校審定立項,形成年度采購預算項目;
(二)項目用戶部門需于項目備案報批前30個工作日,將采購報告、項目審批材料、必要的論證材料等報項目采購部門審核;
(三)項目采購部門負責提出政府采購申請,辦公室負責辦理政府采購備案報批手續;
(四)基建工程施工項目,由基建處負責按陜西省建筑工程施工招標規定以及政府采購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第十五條 政府采購工作流程(附件1)
第十六條 采購代理機構確定程序
(一)學校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遴選工作,確定我校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入圍名單。
(二)項目采購時,辦公室根據采購業務內容從入圍名單中確定代理機構。
第十七條 評審委員會確定程序
(一)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由辦公室協調用戶單位推薦一名專家參與,其余專家由采購代理機構在財政部門專家數據庫中隨機抽??;
(二)學校自行組織的采購項目,由項目采購部門、項目用戶部門及相關專家組成3人或以上單數評審委員會。
第十八條 采購文件發售和費用管理按計劃財務處相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合同管理與項目驗收
第十九條 合同的簽訂
(一)項目采購部門接到中標(成交)通知書后,應在30日內依照采購文件完成合同洽談、審查和簽訂手續。簽署的合同由項目采購部門管理,并及時分送項目用戶部門、辦公室留存;
(二)審查合同時,項目采購部門負責合同內容總體審核把關;項目用戶部門負責審核采購數量、質量、型號、技術參數等內容;辦公室負責審核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審計處按審計要求審核合同內容和相關條款;計劃財務處負責審核項目預算、合同金額、付款方式等;必要時合同文本還需咨詢法律顧問意見;
(三)合同其他相關事項按《西安財經大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西安財經大學經濟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履行
項目采購部門負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驗收
(一)項目執行完工后,項目采購部門依據合同組織驗收,填寫《西安財經大學項目驗收單》;
(二)驗收時,如發現數量、質量、型號、規格或工程質量與要求不符等情況,項目采購部門應暫停驗收,查明原因,并負責向供貨商辦理退換貨或施工補救等手續。手續完畢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二條 合同付款
計劃財務處根據發票、合同、入庫單、《西安財經大學項目驗收單》等依據,辦理付款手續。
第六章 有關規定
第二十三條 政府采購中重大項目審批程序:
(一)項目金額50萬元(含)以上,100萬元(不含)以下的貨物、服務、工程項目,須經校長辦公會審議、立項;
(二)項目金額10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服務、工程項目,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黨委會審定、立項。
第二十四條 實行綜合評分法的采購項目,價格分所占比重如下:
貨物類:30%-60%;服務類:10%-30%;工程類:參照陜建招發(2016)26號文件和陜建發〔2015〕226號文件執行。
第七章 紀律和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有關政府采購的質疑和投訴按財政部94號令《政府采購質疑及投訴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評標專家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回避。
第二十七條 監察處對所有采購項目進行監督。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集中采購目錄以內,5萬元(含)—10萬元(不含)的貨物、服務或5萬元(含)—20萬元(不含)的工程項目不實行政府采購(陜財辦采【2018】22號),不需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由項目采購部門報請主管校領導批準后,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采購限額在5萬元(不含)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不實行政府采購(陜財辦采【2018】22號),不需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由項目用戶部門報請主管校領導批準后、直接實施采購。
第三十條 使用非財政性資金的采購項目,不需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由項目采購部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后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以每年陜西省財政廳下發文件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與校內其他文件規定不一致處,按本辦法規定執行。原《西安財經學院實施政府采購工作管理辦法》(西財資發[2017]2號)自行作廢。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由學校政府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